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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将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

    本报1日讯(记者宋晨曦)记者从省气象局获悉,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于8月1日9时将7月31日11时提升的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应急响应。

    1日至2日我省东南部持续有大到暴雨,局地大暴雨,降水主要集中在1日。哈尔滨东部、牡丹江、鸡西西部、七台河西部降水量20毫米~40毫米,局部50毫米~80毫米,其中哈尔滨东南部、牡丹江个别乡镇100毫米~140毫米,降雨同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最大小时降水量40毫米~70毫米,阵风8级~1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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