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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代表团召开小组会议 审议生态环境法典等三个法律草案

    本报北京8日电(记者李国玉 王晓丹)在8日召开的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黑龙江省代表团小组会议上,与会代表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

    马立群代表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的制定,是我国民族工作法治化进程中的一项标志性举措,以法律形式确立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为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将发挥人大代表职能,做法律实施的“监督员”;用好政协议政平台,做凝聚共识的“宣讲员”;强化基层实践,做工作落实的“推动员”,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李宁代表说,提请大会审议的三部法律案,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立法项目。草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国情和实际出发,总结实践经验,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多次审议,多次征求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后,已经成熟。我完全赞同。这三部法律的制定出台,也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支撑。

    会上,李广丽、贾酝、许晓林、孙斌等代表先后发言,一致赞成并提出意见建议。大会秘书处法案组有关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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