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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示范文本更新,今起实施

    本报讯(记者孙思琪)记者从省政府采购中心了解到,2026年1月1日起,全省将全面实施《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试行)》。该示范文本由省财政厅、省政府采购中心系统整合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重新编制,内容涵盖工程、货物和服务3大类,标志着我省政府采购示范文本建设从“工具化模板”向“全过程协议”转型,对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构建有序竞争市场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据悉,示范文本通过强化需求编制指引、集成政策属性标记,助力采购人规范编制需求;优化核心信息展示、提供投标文件参考格式,降低供应商参与成本;推行评审事项表格化,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提升评审质效。

    在标准建设上,示范文本构建起框架统一、逻辑清晰的体系,关键部分采用模块化设计,采购人可按需“搭积木”式选用,同时实现与电子平台功能的配套衔接,操作更智能高效。

    作为政策落地的“转换阀”与“加速器”,示范文本全面纳入支持中小企业、金融支持、节能环保、绿色采购以及国家最新出台的本国产品认定标准等政策要求,将其转化为可操作条款,通过自动触发审查提示、简化核验流程等方式,确保政策精准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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