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立足法定职能,服务全省发展大局,在守正创新中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
一、铸牢政治忠诚,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中把准财经工作方向
强化政治统领,健全党的领导落实机制。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与省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深化理论武装,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建立“分党组领学、党支部研学、个人自学”联动机制,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难题的“金钥匙”。
打造党建品牌,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打造“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履职有担当,尽责展形象”的党建品牌,实现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锤炼过硬本领,实现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坚持承办一项工作,提升一方面业务能力,开展承办人为全委同志授课答疑,讲解承办项目活动;落实重要文稿集体推研制度,提升文稿质量;打破处室职能限制,全年工作合并进行,拓宽人员业务领域。
二、聚焦中心大局,在履行法定职责中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聚焦发展需要,适时修正《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紧跟中央改革步伐,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修订《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聚焦宏观决策,审查计划执行情况和计划草案,审议2025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履行好法定职责;聚焦法治环境,开展《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和全省营商环境专题调研,推动我省营商环境不断改善;聚焦创新驱动,围绕未来产业和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及创意设计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找准问题,精准建议,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聚焦区域协调。开展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调研,助力县域经济串珠成链,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政府工作落实。
三、践行初心使命,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展现新作为
不断强化与代表的紧密联系。搭建代表专家库平台,邀请代表参与调研工作,注重听取财经领域专家代表意见建议,提升审议专业性和针对性。
不断激发代表的履职动能。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立联系代表工作机制,让代表们在实践中熟悉情况积累经验,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做好省“十五五”规划纲要的审查准备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更好地助推目标变指标,任务变工程项目,战略举措变可操作性措施,蓝图变成更美好现实,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龙江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