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玉玺
23日上午,在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主办的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场中,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刘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士奇,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卓建伍,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威介绍了相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厚植龙江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
“十四五”以来,我省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培育和壮大绿色生产力,以高水平保护塑造新动能、新优势,厚植龙江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
坚持以精准分区管控优化生产力布局。建立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在全国率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明晰高质量发展的“底线”和“边框”,探索建设生态环境引领招商引资图谱,为投资主体提供环境制约因素研判,为项目选址选线提供环境准入预判。优化调整环评审批权限,开展拟建项目联合评估论证,加大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监管力度,督促落实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等硬约束要求,严格管控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盲目上马,守牢绿水青山和高质量发展的“第一道防线”。
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建设。《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黑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省级地方性法规相继实施,初步形成涵盖水、大气、辐射、固废等主要环境要素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制定的《环境与健康监测技术规范》等15项地方标准,使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立足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效能,持续推动煤矸石综合利用及生态化治理,指导七台河市颁布实施全国首部煤矸石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地方性法规,组织鸡西市实施全省首例废弃矸石山生态修复磋商。
聚焦绿色低碳转型目标扎实推进碳市场建设。我省发电行业配额清缴履约率持续位居全国前列,连续三年实现100%配额清缴,整体配额盈余逐年提高。据统计,2024年度整体盈余达460余万吨,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累计99家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成交额40.9亿元,充分发挥了市场机制在推动减排中的积极作用。大庆市“绿动未来 油绘新章”,哈尔滨市“‘碳惠冰城’哈尔滨碳普惠平台”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五批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我省未来将切实加大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保护修复力度,以更强决心、更实举措、更高标准推进绿色龙江建设,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龙江高质量发展。
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实现“双突破”
“十四五”时期,我省多地入选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名单。我省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实现“双突破”。
第一个突破是创建数量突破历史纪录。我省6地获评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分别为双鸭山市饶河县、伊春市和所辖丰林县、大兴安岭地区和所辖呼玛县、塔河县,4地入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分别为佳木斯市抚远市、汤原县,鸡西市虎林市、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这些地区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探索“两山”转化路径等方面成效显著。
第二个突破是转化模式突破传统路径。我省形成“生态修复+产业融合”“生态治理+价值实现”“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等转化路径。如伊春市以森林湿地保护修复为抓手,修复森林湿地16.9万亩,查处破坏林草资源案件103起,实现连续21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构建了“保护—修复—利用”闭环体系;大兴安岭地区空气、水、土壤质量位居全国前列,依托优质的生态资源,探索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模式,成为东北地区唯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抚远市聚焦生态旅游、绿色农业、生态渔业,打造“蔓越莓+”全产业链模式,年产值突破1亿元,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我省将进一步强化创建指导,对申报地区实施备案管理,提供全流程精准服务;进一步深化价值转化,系统提炼“两山”转化路径,打造更多特色示范样板;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讲好龙江“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生动转化的生态故事。让“两山”理念在龙江大地结出更丰硕的果实,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龙江经验”。
让“龙江蓝”成为常态
为提升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我省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抓实三项重点举措。
抓实重点领域治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因地制宜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全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十四五”期间,全省共削减替代散煤约685万吨,淘汰建成区外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2400余台,累计完成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640余台,淘汰老旧车辆73万余辆,推动930万吨粗钢超低排放改造,协同推进能源、工业低碳绿色转型。
抓实重点时段保障。开展“点位画像”工程,精准研判空气质量变化趋势,科学指导各地落实减排措施。特别是在应对大气污染物区域传输上,不断强化省内“哈大绥”联防联控,省外与吉林、辽宁、内蒙古地区协同联动,全力保障空气质量优良。
抓实重点区域监管。聚焦哈尔滨市、大庆市、绥化市等重点区域,由省级统筹,抽调省市两级执法力量,组织47个工作组深入重点县区开展监督帮扶,指导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2024年,我省PM2.5浓度降至27.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提升至94.2%,分别较2020年改善0.6微克/立方米、1.3个百分点。2025年,我省持续发力,1月-9月,PM2.5浓度为24.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为93.9%,分别优于全国平均值1.5微克/立方米、6.3个百分点,“龙江蓝”已经成为常态。
我省将紧紧锚定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核心目标,以多污染物协同减排、跨区域协调共治、多部门协作联动为导向,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推动产业、能源、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深化散煤污染治理与燃煤锅炉升级改造,推进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标准,从根本上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龙江、绿色龙江筑牢大气环境根基。
固体废物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2025年1月1日,《黑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共48条,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基本原则,在部门职责、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对于加快推进美丽龙江、绿色龙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实施近一年来,我省通过专题培训、案例解读等形式开展宣传,并对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进行全覆盖的业务培训。目前,全省已构建起多维度的落实体系,固体废物管理法治化、精细化水平显著提升。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
在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方面,我省积极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哈尔滨、大庆、伊春三个城市正在开展国家级无废城市建设。积极推进无废机关、无废企业、无废学校等“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全省已建成多种类型的“无废城市细胞”共计1490个。大庆油田公司第一采油厂“含油污泥资源化、无害化无废生产模式”入选工信部和生态环境部双重认定的“无废企业”典型案例。
在持续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方面,我省按照国家统一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综合利用、废铅蓄电池和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统一收集试点。目前,全省持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已达到每年788.3万吨,较2020年增长97.0%。危险废物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2.9万家涉危废企业纳入国家信息系统,较2020年增加43.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抽查合格率,较2020年分别提升3.4和8.1个百分点。
松花江干流国考断面水质连续三年保持优等级
“十四五”期间,我省围绕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这一主线,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2024年,全省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4.4%,较2021年提高12.5个百分点,较2016年提高29.6个百分点。2025年1月至9月,延续持续改善向好态势,全省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5.2%,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
“十四五”以来,我省聚焦水环境突出问题,狠抓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在具体措施上坚持“五水共治”。
稳定优化“干流水”。为系统保护好“母亲河”松花江,加密松花江流域重要点位监测,定期分析研判水质变化趋势,并严格实施整改落实、原因查明、责任追究“三同步”机制。对于超标或风险断面,对上游5公里和下游1公里沿线进行排查整治。2022年以来,松花江干流10个国考断面水质连续三年保持优等级。
加快改善“劣质水”。针对一些水质不稳定、不达标的重点水体,邀请国家专家团队深入研判分析,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实施网格化监管和常态化交叉执法。2021年以来,蜚克图河稳定退出劣Ⅴ类,安肇新河、肇兰新河、少陵河实现阶段性消劣目标。
严密守护“水源水”。为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突出抓好源头管控,深入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整治和保护区评估,开展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检查,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
常态治理“身边水”。开展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全覆盖检查县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哈尔滨市何家沟通过坚持精准施策、综合治理、网格化监管的一系列措施,实现了从黑臭水体到水清岸绿的华丽蝶变。
长效监管“排口水”。2022年历时3个月,开展了以松花江干流为重点的全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同步建立了“县区周巡查、地市月核查、省级季抽查”和“局长查现场”的常态管理机制,全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率达100%,整治率达97%,从源头上切断污染传输。
目前,我省已有17条(个)河湖(水库)被认定为省级美丽河湖,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于去年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十五五”期间,我省将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持续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协同制定保护目标,共抓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让人民群众对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可见可感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