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6日讯(记者郭铭华)16日,省政协召开“促进我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月度协商座谈会。省政协主席蓝绍敏出席并讲话。
省政协副主席陈海波主持,省政协秘书长徐利刃出席,16位省政协委员参加。
会上,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汇报调研协商进展情况;省农业农村厅介绍我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总体情况;赵海滨、祝洪章、徐燕等10位省政协委员围绕议题发言;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同志和省委组织部、省林草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发言内容进行回应。
蓝绍敏指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村集体经济新形态,具有产权明晰化、经营市场化、要素现代化、分配多元化和目标导向从“单一经济增长”转向“共同富裕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的鲜明特点。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夯实“农业强”根基的必然要求、绘就“农村美”画卷的重要抓手、实现“农民富”目标的有效路径。省政协将“促进我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作为民主监督协商议题,就是为了助推省委有关决策部署和省政府相关工作安排进一步得到有效落实。
蓝绍敏强调,我们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着力破解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关键问题,健全法律制度,明晰产权边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监督体系,优化政策支持环境,筑牢支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四梁八柱”;探索多元业态,发展特色产业、促进融合发展、强化市场导向,增强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建强人才队伍,选优配强引领发展的“带头人”、选好具有专业能力的“经理人”、吸引留住激发活力的“家乡人”,筑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智力保障。省政协调研组要拓展监督依据,突出“新型”特点,围绕产权归属清晰、治理结构科学、经营方式多元、收益分配合理等方面深化调研和协商,让协商成果更加务实有效。
省政协办公厅、研究室、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负责同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