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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首批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名单公布

    本报讯(记者吴玉玺)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全省首批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名单,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热电一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佳木斯石油分公司科技路加油站、佳木斯市永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4家企业上榜。

    据了解,这4家企业涉及水泥制造、热电联产、机动车燃油零售、热力生产和供应等行业。他们环境管理制度完善,污染防治水平领先,证后管理较为规范。生态环境部门将对确定为排污许可管理标杆的企业,列入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质量抽查复核豁免名单(3年内)。企业在办理环评、排污许可等环保手续时,享受开通免申即享绿色通道等环保优惠措施。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名单的公布是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制度,充分发挥标杆引领示范作用,带动行业牢固树立“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意识,不断提升排污许可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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