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公司被强制注销后,登记机关高效公正的处理,让我们债权人身份不受影响,仍然能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日前,大兴安岭一家山产品公司负责人看到大兴安岭地区出台的强制注销暂行办法时感慨万千。这起真实案例的背后,是大兴安岭地区破解“吊销未注销”困局的生动实践——通过在全省率先推行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改革,减负赋能推动地域经济发展,服务企业效能提升,让营商环境焕发新活力,为全省“三个突破年”行动贡献兴安智慧与实践。
837户经营主体的“沉睡”困局
经营主体的“生老病死”本是市场经济常态,但在大兴安岭地区,837户企业却陷入了“吊销未注销”的特殊状态:它们因未及时年报等各种原因被吊销营业执照,却未依法完成注销登记,如同市场中的“僵尸”,导致企业数据失真,成为制约经济活力的梗阻。
“这些企业看似‘休眠’,实则问题不少。”受人员失联、资料遗失、主要人员死亡等问题限制,使得企业注销的难度进一步增加。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科长王利春坦言,一方面,“僵尸企业”不产生效益,却依然占用大量优质“字号名称”资源,让想创业的新企业“起名难”;另一方面,企业被吊销后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市场监管部门的日常巡查、信用公示等行政资源被无效消耗,有限的监管力量难以集中到活跃企业身上,极大增加行政成本。更棘手的是,这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高管被列入“黑名单”,从业资格受限,严重挫伤了经营主体再创业的积极性。清退部分企业,是为了让更多优质企业有更好的生存空间,为区域经济发展“减负”并赋能,助力其高质量发展。
事实上,企业退出市场必须依靠自身申请,对早已停业、失联的企业而言,主动注销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些“僵尸”企业长期滞留登记系统,不仅导致经营主体数据失真,更暗藏风险——部分企业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虚开发票、合同诈骗的“工具”,给市场秩序埋下隐患。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监督管理局联合当地法院在2022年就已针对“僵尸企业”创新构建公益强制清算机制,这可以称之为“强制注销”的初步探索,但由于没有成型经验可借鉴,在救济途径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缺陷。
破解困局迫在眉睫,2023年12月修订的《公司法》相关新规为“僵尸”企业强制注销提供了明确的清理通道。今年5月,大兴安岭积极响应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精准监督“一件事”部署,在全省率先推行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改革,由地区市监局牵头,联合法院、人社、税务、医保、人民银行等7部门,共同出台《大兴安岭地区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管理暂行办法》,为改革提供制度支撑。“我们的法律依据很明确,《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就对吊销满三年未注销企业的强制注销程序作出了规定。”王利春介绍,这一创新性举措的推行,旨在构建“简易注销+普通注销+强制注销”的全链条退出机制,填补制度空白,让“僵尸企业”依法有序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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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流程管控筑牢强制注销“规范防线”
强制注销绝非“一销了之”,如何平衡效率与公平公正,避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大兴安岭地区给出的答案是:“积极、稳妥、创新、规范”的工作总基调,以及多部门联动的全流程管控。
改革之初,大兴安岭地区便成立了以行署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强制注销工作领导小组,同步出台《大兴安岭地区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管理暂行办法》和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市监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登记办理,法院核查诉讼纠纷,税务部门确认税费清缴情况,人社、医保部门排查劳资关系……一张覆盖企业登记、税务、劳资、资产等全维度的“风险筛查网”就此铺开。
精准摸底是改革的第一步。基层市场监管人员用20天时间,对全区800余户拟强制注销企业的登记住所、联系方式进行实地核查,确认企业确实“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符合法定注销条件。在此基础上,各成员单位联动协查,逐一排查企业股权质押、不动产登记、贷款抵押等情况,筛除不适合强制注销的企业,建立精准台账。“我们必须确保每一户注销企业都‘无牵无挂’,把风险降到最低。”王利春说。
为保障当事人权益,大兴安岭地区通过政府网、微信公众号、融媒体等渠道广而告之,详解强制注销政策和法律依据。从清算催告、情况核查到注销告知、决定送达,每个环节都充分尊重企业和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公告期内,相关方如有异议,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书面形式提出,需提供身份证明、债权证明等佐证材料。“有一家企业的债权人就是看到公示后提出债权异议,我们向其详细解释了相关政策。”王利春举例说,这种“异议处理机制”让改革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此外,大兴安岭地区还结合年报公示、信用修复服务,加强企业普法培训,引导经营主体理解强制注销的意义。“不少企业主一开始不理解,觉得‘被注销’影响信用,我们就耐心解释:强制注销是清除‘僵尸’状态,反而能为后续信用修复铺路。”王利春说,通过全程透明化操作,社会公众对强制注销改革的支持度显著提升。
“新陈代谢”加速市场环境焕发新活力
随着首批837户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被纳入强制注销进程,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生态正发生深刻变化。这些曾经的“僵尸企业”退出后,释放的不仅是市场资源,更是营商环境的“清新空气”。
数据“瘦身”让监管更精准。清理“僵尸数据”后,经营主体名录库准确率大幅提升,政府决策、统计分析有了更可靠的依据。“以前报表里这837户企业‘在册’,占全区企业总量近三成;现在数据‘挤干水分’,监管部门能集中力量服务真正的经营主体。”王利春介绍,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让年报催报、风险排查等工作效率提升40%以上。
资源释放激活创业热情。被注销企业占用的“大兴安岭山珍”“林海特产”等优质字号名称,以及核心商圈的注册地址资源,如今重新纳入“资源池”,供新设企业选用。“有一名创业者想注册山产品公司,之前心仪的名称被‘僵尸企业’占用,注销‘僵尸企业’后第二天就成功核名,当月就拿到了营业执照。”这种“腾笼换鸟”效应,让市场要素流动更顺畅,今年二季度,大兴安岭地区新登记企业数量同比增长15%。
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强制注销不仅是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更传递出“诚信经营”的导向。企业主们意识到,长期不年报、不纳税不仅会被吊销执照,还可能被强制注销,守法意识显著增强。今年上半年,企业年报公示率较去年同期提高6个百分点,税务申报逾期率下降近三成。“这就是信用监管的威力,让‘守信者畅行无阻,失信者寸步难行’。”王利春说。
更深远的影响在于市场秩序的净化。“僵尸企业”被清理后,虚开发票、洗钱等违法犯罪风险大幅降低,系统性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投资者看到大兴安岭地区维护市场公平的决心,发展信心持续提振。一位外地客商在考察时坦言:“市场里‘僵尸’少了,正规企业的发展环境更安全,我们投资更放心了。”
如今,大兴安岭地区的强制注销改革已成为全省商事制度改革的“样板”。下一步,大兴安岭将继续以《公司法》《行政许可法》为依据,细化异议处理、资产处置等配套措施,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我们要让经营主体的‘出生’更便捷、‘退出’更顺畅,通过全生命周期管理,为林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王利春表示。
闫捍江 记者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