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要闻关注
  • 国际国内
  • 龙江新闻
  • 民生关注
  • 经济农业
  • 文化旅游
  • 教育体育
  • 科技健康
  • 冰城声音
  • 法治在线
  • 数字报刊
  • 한국어
  • Pусский
  • 黑龙江新闻网 >> 龙江新闻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县域经济发展突破年行动方案》《黑龙江省科技成果产业化突破年行动方案》《黑龙江省服务企业效能提升突破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委和人民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黑龙江省县域经济发展突破年行动方案》《黑龙江省科技成果产业化突破年行动方案》《黑龙江省服务企业效能提升突破年行动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县域经济发展、科技成果产业化、服务企业效能提升突破年行动(以下简称三个“突破年”行动),是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务实举措,是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两会”部署的重要任务。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统筹谋划、一体推进,高标准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干字当头、实干为要,担当作为、真抓实干,把三个“突破年”行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确保形成工作合力。要专班专人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要细化目标任务。各市县要于4月15日前分别制定本地三个“突破年”行动实施方案,对标全省突破目标任务,跳起摸高、积极进取,争先晋位、竞相发展,以高标定位引领攻坚突破;要把措施举措落实到具体地区、具体部门、具体企业、具体项目上,以三个“突破年”行动带动整体工作提升。

    四要建立推进机制。强化省级统筹负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市县工作专班要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各市县、省直有关部门要在每季度结束后的首月10日前,将落实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分别报两个“突破年”行动省专班、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督导考评问责工作专班,由省专班、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督导考评问责工作专班分别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五要加强督促检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营商环境局定期督办,及时协调解决三个“突破年”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评估机制,将三个“突破年”行动工作成效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4月9日

    扫码二维码分享到手机
  • 版权所有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 黑ICP备11001326-2号,未经允许不得镜像、复制、下载
  • 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号
  • 许可证编号:23120170002 黑网公安备 2301020201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