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记者 梁金池 摄/本报记者 姜轶东
近年来,我省金融机构在支持中小微企业、“三农”领域工作中,涉诉纠纷等案件较多,如果全部通过法律诉讼手段解决,将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对此,省人大代表谭志强建议,汲取“枫桥经验”,运用人民调解机制化解处置政府性担保机构支农支小矛盾纠纷,优化金融环境。
谭志强代表建议,可以构建全程化、共建式“行业监管+法院+担保机构+调解中心”协同追偿格局,采用“调解先行+司法确认”的一体化追偿纠纷化解模式,通过“一体办公、一站受理、专案会商、诉前调解、法院立案、司法确认”等方式,为政府性担保机构和借款人提供金融矛盾化解服务。建立法律、金融等专业人员组成的调解队伍,调处先行、监管联动、快速化解的源头治理模式,形成政府、监管、司法、担保机构等多方合力,打造多元协同调解矛盾纠纷机制。
谭志强代表建议,由相关司法机关等牵头成立我省政府性担保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切实发挥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