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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感”监管,“有感”服务
    我省生态环境执法向智慧化迈进

    □李明哲 本报记者 吴玉玺

    “多亏这条风险提示,让我们在第一时间发现了管理漏洞。这种事前提醒预防的方式,既帮我们排除了环境隐患,也减少了经济损失。”佳木斯市某污水处理厂环保负责人对记者说。

    前不久,该企业收到属地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推送的风险提示。提示内容显示,通过用电用能监控系统监测到企业治污设施存在不正常停运问题。

    “接到提示后,我们立即组织全面排查,迅速完成整改并向执法部门反馈了情况。”污水处理厂负责人说,由于问题发现早、处置快,企业最终被免予行政处罚。

    高效发现、有效处置的背后,是省生态环境厅搭建的智慧执法监管平台发挥了重要作用。

    “过去执法信息分散在不同系统,人员、企业、问题线索很难集中统筹。现在,所有数据都汇集到一个平台上,管理效率大幅提升。”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综合科阚阔指着屏幕上的数智执法全流程图介绍,平台利用AI模型搭建在线监测异常预警规则模型库,自动生成预警线索并推送至属地,设定核实整改时限,形成问题闭环管理。

    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李博介绍,该局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智慧执法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智慧执法监管平台建设,形成了“平台智能预警—战队研判推送—属地现场核查—结果自动反馈”的全链条闭环管理,实现问题及时发现、及早处置。

    依托智慧执法监管平台,我省推动生态环境执法从“单一监管”向“监管+服务”延伸,强化事前预防提醒便是落实这一理念的重要举措。

    新修订的《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规范》,明确科技监管手段运用、证据采信及问题闭环处置流程,理顺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核查的衔接机制,全面提升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也推动了问题早发现早整改。

    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还综合运用自动监测、用电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方式对企业进行“无感式”执法,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环境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进入正面清单后,基层执法队伍在日常监管中更多使用非现场方式进行检查,做到“无事不扰、无处不在”。

    今年上半年,全省开展生态环境非现场检查2800余家次,同比提升72.34%;问题发现率由0.3%提升至5.9%,执法精准度和效能显著增强。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士奇介绍,下一步,将深化智慧执法体系建设,加快智慧执法监管平台2.0版迭代升级,持续拓展非现场检查应用,以“无感监管”实现“有感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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