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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传月活动覆盖超60万人次

    本报讯(记者梁金池)记者日前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5月10日至6月10日期间,我省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传月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活动开展以来,全省累计印发和张贴宣传海报3万余份、宣传单等各类宣传材料40余万份,组织开展386场培训、宣讲等。各类宣传活动覆盖基层干部、党员、农民群众等超60万人次,普法工作成果显著。

    据介绍,省农业农村厅与黑龙江省人大农业林业委员会、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紧密合作,精心印制了《一图学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挂图。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权益、组织运营以及资产管理等关键内容进行了细致解读。

    宣传月期间,省农业农村厅举办了专题培训班,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相关工作人员200余人参加培训。通过深入解读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法律条文的内涵和适用范围,提升工作能力。

    此外,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在线下通过开展培训进行宣讲、解读,在线上借助主流媒体、短视频等各类平台创新宣传路径,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黑河市农业农村局在西岗子镇大集活动中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赴密山市、绥棱县等6县(市)开展培训宣讲。勃利县组织各乡镇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83次,受众达1.6万人次。通河县富林镇组织各包村工作队深入农户家中分发宣传材料。

    通过本次宣传月活动,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显著加深,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明显增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集体经济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注入法治动能。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将持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方法,确保法律在农村地区落地生根,有效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办事、规范运行,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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