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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商品房公积金个人房贷审批“不见面”

    本报讯(记者刘艳)记者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优化贷款审批流程,该中心推出新建商品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见面”审批业务,实现公积金贷款线上申请、自助办理、“不见面”审批。

    办理渠道为: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

    办理条件为:在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作为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中心所属管辖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含组合贷款),可通过中心网上业务大厅自助提交贷款申请。

    办理流程为: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时,登录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按步骤录入个人贷款相关信息并上传电子资料,通过支付宝刷脸认证后提交申请;中心收到申请后进行线上审批,并在指定工作日内反馈审批结果;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携带贷款所需材料到经办机构签订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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