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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 激浊扬清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

    □李沫霏

    “陈某某行为构成诬告陷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处罚……”日前,哈尔滨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联动,查处一起诬告陷害案件。

    此前,哈尔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到信访举报,哈尔滨市某中学教师陈某某反映该单位张某某违规发放绩效工资等问题。哈尔滨市纪检监察机关迅速启动调查,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外围调查取证等方式,快速查明真相,陈某某反映问题不属实。

    陈某某的行为是为实现个人不可告人的目的而有意陷害他人的诬告陷害行为,还是检举失实的错告行为?

    “我们按照全省常态化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安排,既查信访事实又核涉嫌诬告事实,在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检举控告人的动机、目的和反映问题的内容、方式进行综合研判。”哈尔滨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经查,举报人陈某某因对学校关于其工作岗位的安排等不满,虚构事实,陷害张某某。问题查实后,哈尔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线索移送、协作配合等制度机制,将陈某某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据介绍,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将常态化推进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作为打击歪风邪气、激励担当作为的有效举措,对线索排查、案件查办、澄清正名等重点环节清单管理,推动“澄清正名、回访教育、打击诬告、激励担当”等各项工作同向发力。去年以来,共惩治诬告陷害者22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435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勤廉干事氛围更加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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