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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高院与省文旅厅联合印发意见
    建立联动机制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本报18日讯(记者蔡韬)18日上午,省高院与省文旅厅就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联动机制 依法推动黑龙江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法官郑颖辉通报了《意见》的有关情况。

    《意见》共16条,旨在为全面加强黑龙江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和司法服务保障旅游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意见》提出,全省各级法院和文旅部门通过沟通联络、联席会议、联合走访、诉源治理协作、信息通报、联合普法、联合调研、“上门包联”行动八项工作机制,共查、共研旅游司法需求,共商、共议旅游法律风险,协同化解旅游矛盾纠纷。

    《意见》强调,省法院与省文旅厅成立工作协调机构,分管领导共同负责,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和省文旅厅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协同组织开展工作。全省各市(地)及其辖区基层法院和文旅部门对应建立组织领导机构,确定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分别报送上级机关备案;各级法院和文旅部门要及时通报旅游领域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政策和旅游纠纷处理情况、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定期对旅游业法律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旅游业发展中的涉法障碍性因素开展调研,提出针对性、可操作的对策建议。

    《意见》要求,两家单位应当联合开展法官、文旅体验官“上门包联”行动,推动省内126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全覆盖进驻和全流程服务,推广应用省法院研发的“龙法和”云法庭、省文旅厅开发的“一键游龙江”微信小程序,在旅游集散地、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休闲街区、交通枢纽、星级宾馆等旅游场所提供法律咨询答疑、调解指导和纠纷调处等服务。

    《意见》根据各部门在推动旅游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确定法院系统将建立旅游纠纷“绿色通道”及案件动态管理台账,快立、快审、快执涉及旅游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侵权责任纠纷等案件;加大对民族文化、文化遗产、原产地证明商标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维护好地域性、民族性文化旅游产品资源;通过及时制发旅游风险防控司法建议,推动完善经营管理制度,提升行业管理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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