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邢汉夫)记者近日从哈尔滨市住建局获悉,为规范全市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加强鉴定机构管理,依据国家及省市级相关法规规章,该局下发了《关于启用哈尔滨市房屋安全鉴定登记专用章的通知》。根据《通知》,9月1日起,将正式启用“哈尔滨市房屋安全鉴定登记专用章”。
根据《通知》,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标准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活动,要对被鉴定建筑进行详尽调查,依规检测,认真分析建筑物实际情况和检测数据,在准确计算基础上提出科学判定意见和合理处置建议,对所出具的鉴定报告(含检测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通知》明确,“哈尔滨市房屋安全鉴定登记专用章”自9月1日起生效,各区、县(市)政府和市、区(县市)两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落实管控措施、推进解危工作。对危险房屋危及公共安全且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不具备解危能力的,属地政府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排除险情,避免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市住建局委托市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协会定期开展鉴定报告和行业专家履职情况评价工作,对于以出具“安全房屋”结论逃避复核的鉴定机构和未公正履职的行业专家予以全市通报,作移出备案登记清单或行业专家库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