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要闻关注
  • 国际国内
  • 龙江新闻
  • 民生关注
  • 经济农业
  • 文化旅游
  • 教育体育
  • 科技健康
  • 冰城声音
  • 法治在线
  • 数字报刊
  • 한국어
  • Pусский
  • 黑龙江新闻网 >> 教育体育
    专项资金支持重大体育赛事活动

    本报讯(记者邢汉夫)为规范重大体育赛事活动引导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日,哈尔滨市印发《哈尔滨市支持重大体育赛事活动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提出,对洲际(含洲际)以上国际体育组织及各运动项目体育组织主办,各类社会组织等主体承办的国际赛事活动(含分站赛事活动),包括冰雪、足球、马拉松、赛艇、体育舞蹈、轮滑项目,可给予承办方每次办赛总投入50%的引导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国家体育总局及其各运动项目中心、各运动项目协会主办,各类社会组织等主体承办的具有重大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的国内赛事活动,包括冰雪、足球、马拉松、体育舞蹈项目,可给予承办方每次办赛总投入50%的引导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各类社会组织等主体承办的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的赛事活动,包括冰雪、足球、马拉松、体育舞蹈项目,可给予承办方办赛总投入50%的引导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除冰雪、赛艇、足球、马拉松、体育舞蹈、轮滑以外的其他赛事活动,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按照上述对应标准的50%给予引导资金。对同一承办方在同一年度内多次举办同一题材赛事活动的,仅给予一次引导资金。

    《暂行办法》指出,对承办方已获得市政府其他财政性专项资金资助,或应当由其他资金支持的赛事;承办方因违法行为被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3年,或经核查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给予引导资金。

    扫码二维码分享到手机
  • 版权所有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 黑ICP备11001326-2号,未经允许不得镜像、复制、下载
  • 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号
  • 许可证编号:23120170002 黑网公安备 2301020201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