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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最高资助1000万元!我省“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是成果转化的核心载体。今年黑龙江省出台的《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对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提出了系统的支持措施。在23日举办的“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开创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局面”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场中,省科学技术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兆辉介绍,“我省科技部门主要通过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构建创新平台等方式,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服务企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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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科学技术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兆辉

    石兆辉介绍,我省支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对研发投入50万元以上且履行统计填报义务的企业,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存量和增量部分给予不同比例补助,省市按1:1比例出资。其中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装备、智能农机、医药等研发投入大、创新需求强的重点产业领域,补助资金上浮50%。企业最高可以获得600万元的研发投入后补助。

    支持企业联合攻关联合转化。鼓励省内企业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对企业实际出资额200万元以上的合作项目,列入省重点研发计划,给予企业实际出资额最高40%的资助,单项最高800万元。在省重点研发计划中设置“中小企业专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支持企业组建创新平台。对新获批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省、市给予建设经费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财政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资助。对实质引进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分支机构,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知名高校以及国家级科研机构在我省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按程序直接认定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并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购买创新所需的科技条件资源及与科技创新活动相关的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等服务,按比例限额予以补贴。对省内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并签订技术转让或技术许可合同,在我省落地转化的,对实际支付额100万元以上的合同,按照其实际支付额的20%给予资助,每项合同最高资助200万元。

    记者:彭溢;摄影:刘心杨;视频:孟庆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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