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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内水域2023年春季流凌期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新闻发布会召开
    多措并举保障凌汛期水上交通安全

    本报29日讯(记者杨宁舒)29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黑龙江省内水域2023年春季流凌期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新闻发布会,黑龙江海事局、哈尔滨海事局负责同志介绍了我省今年春季流凌期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相关情况。

    黑龙江海事局局长张浩介绍,目前我省各个河流即将进入流凌期。经黑龙江海事局研判,今年开江黑龙江上游发生冰坝的概率较大,但出现灾害凌汛的可能性小;嫩江上游、乌苏里江、松花江中下游局部江段可能出现冰凌卡塞或流冰堆积。

    为防止开江期间出现重大船舶险情和事故,黑龙江海事局提前对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嫩江水域船舶卧坞卧泊情况开展了全面的摸底工作,累计排查船舶1459艘,排查出一般风险1374处,较大风险70处,重大风险15处。

    黑龙江海事局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预警式”提醒,强化分类指导。目前,黑龙江海事局已经与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省水文局设立专线,打通了信息交流共享、应急联动机制与平台,向社会发出流凌预警预防提醒。二是“一对一”对接,建立企业安全包保责任制。针对辖区128家航运企业,分别建立基层海事处与辖区企业的定点联系工作机制。三是“全天候”值守,应急保障随时待命。在流凌期,海事救助力量随时备航待命,各相关工作部门严阵以待。四是“精准式”监管,确保安全监管到位。五是“无障碍”协作,推动平安界河建设。在黑龙江、乌苏里江、松阿察河流域,继续加强与俄方紧急情况部、中俄航联委、中方航道管理等有关部门的密切合作,避免涉外水上交通事件的发生。

    张浩介绍,在保障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方面,相较去年海事部门采取了以下几方面新的监管措施。一是强化部门联动。黑龙江海事局将根据辖区实际营运船舶用途,加强与交通、水务、海关、边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二是强化制度建设。黑龙江海事局将推动研究建立省内水域的船籍港管理机制、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等,并持续更新完善涉客类船舶管理制度、采运砂船舶现场监管指南、老旧运输船舶安全监管指南等内容。三是强化措施创新。黑龙江海事局将立足我省航运发展形势,在省内推进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建设,进一步扩展水上信息化管理手段。

    黑龙江海事局副局长荆浩博表示,我省将全面推进水上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荆浩博说,根据我省水域季节性通航特点,黑龙江海事局将于每年秋季流凌期和汛期开展两次全覆盖式的水上安全风险排查,并将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贯穿全年。

    同时,结合我省水运实际,对标国家“六区一线”重点水域和四类重点船舶,黑龙江海事局将重点监管“四船两区”,即中俄国际航行船舶、涉客类船舶、采运砂船舶、乡镇自用船舶和桥区及采砂作业区水域,协调做好监管力量配布,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

    在重点水域人命救助方面,荆浩博表示,目前全省水域全线开通了“12395”水上遇险报警电话,在辖区重点水域设立了12个海事应急待命点、10个志愿者救助待命点。

    荆浩博介绍,黑龙江海事局监管指挥系统已建设完成,打通与应急、气象、水文等单位信息专线连接,形成水上人命救助合力。省市县水上搜救志愿者立体网状救助体系建立完成,快速高效的自然人落水“专群结合”救助格局基本形成。

    在保障航行安全方面,哈尔滨海事局局长陈加强表示,哈尔滨海事局密切关注滨北桥桥区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问题,认真分析风险因素,积极采取多项安全保障措施。目前桥梁管养单位已委托相关单位在桥区水域设置信号台,有效降低了桥区通航安全风险。下一步,海事部门将密切关注桥区水域状况,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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