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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9月执行新规

    本报讯(记者吴利红)将于9月10日起施行的《黑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前,必须进行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经安全作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规定》要求,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体检合格和按规定学时完成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内容,经培训合格后方可申请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建筑电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年龄最低18周岁,最高男60周岁,女55周岁。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年龄最低18周岁,最高55周岁。

    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从事特种作业的;不正确使用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违章作业的;对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要求未履行整改义务的;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县(市、区)级以上住建主管部门限期进行整改。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特种作业人员应于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延期复核合格的,资格证书有效期延期2年。逾期未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或延期复核不合格的,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后自动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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