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要闻关注
  • 国际国内
  • 龙江新闻
  • 民生关注
  • 经济农业
  • 文化旅游
  • 教育体育
  • 科技健康
  • 冰城声音
  • 法治在线
  • 数字报刊
  • 한국어
  • Pусский
  • 黑龙江新闻网 >> 科技健康
    国家医保局:完善支付政策 对患者住院天数无限制性政策

    医保部门对患者住院天数无限制性政策

    此前,有患者曾反映“部分医院为提高病床周转率而规定患者15天必须出院的问题”。近日,关于大病医保患者病床周转率的政策,国家医保局回应,各级医保部门对参保患者住院天数没有限制性政策。

    国家医保局在此次回应中明确,国家医保局和各级医保部门对参保患者住院天数无限制性政策,享受医保待遇也与患者住院天数没有关系。

    国家医保局表示,大病保险在基本医保报销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各地普遍采取分段阶梯式报销,费用越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越高。各地普遍将大病患者年度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门诊大额医疗费用累计计算,再按政策规定计算报销金额。

    2022年12月5日,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全面排查并取消医保不合理限制的通知》,要求针对部分地区医疗机构以“医保总额不足、医保规定住院天数上限、开药天数上限等”为由,推诿拒收参保患者、强制患者中途出院等问题进行排查。

    完善支付政策 加强医疗机构监督考核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针对提出的问题完善有关制度政策,加强监督考核,持续增强参保患者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总额预算下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改革,推进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基于大数据的按病种分值(DIP)付费,不断完善支付政策,调节医疗费用支出结构,将参保人“救命钱”用实用好。

    二是细化绩效考核指标,加大对实际医疗费用负担等指标的考核力度,重点防范推诿病人、分解费用、降低服务质量等违规行为,实现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和医疗服务质量双提升。

    (总台央视记者 郑怡哲)

    扫码二维码分享到手机
  • 版权所有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 黑ICP备11001326-2号,未经允许不得镜像、复制、下载
  • 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号
  • 许可证编号:23120170002 黑网公安备 2301020201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