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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河:严惩诬告陷害弘扬清风正气

    □本报记者 邵晶岩

    今年6月,北安市纪委监委筛查发现居民赵某失实举报多名公职人员,造成恶劣影响,将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办理。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经检察机关批准,赵某被依法逮捕。

    全省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开展以来,黑河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高效配合,有效发挥两种力量、双重作用,以“零容忍”态度狠刹诬告陷害歪风邪气,形成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强大合力,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黑河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黑河市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明确了集中摸排、精准惩处、澄清正名、宣传引导、办案协作、源头治理等工作措施,制定线索移送、澄清正名办理工作流程图,形成了部署、压责、督导、落实的工作闭环。

    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同步启动、同步推进,上下同频共振、协调联动、整体推进,建立信访举报联查、问题线索联判、澄清正名联审、工作成果联享等“四联”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效。

    黑河市纪委监委坚持快速起底、快速研判、快速移送“三快”原则,对2020年以来的重复举报行为、2022年以来的全部查否件进行全面起底梳理,全市共摸排起底559件。对梳理出的信访举报、查办案件中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及时同公安机关会商研判。

    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73件,公安机关已对其中的50件问题线索受(立)案,给予治安管理处罚33人,移送审查起诉2人。公安机关自行排查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9件,给予行政处罚8人。

    与此同时,黑河市纪委监委坚持惩治诬告陷害与澄清正名并重,坚持“就事论事、就事说事”原则,严格把握澄清正名和全面评价的界限,结合被举报人的工作履历、一贯表现、群众口碑等,综合事件真伪、社会影响等多种因素,经集体研究评估后作出澄清决定,积极稳妥澄清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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