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冬梅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法治建设最重要的标志性成果,是我们党百余年来提出的最全面、最系统、最科学的法治思想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重大原创性贡献,其中对执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极具特色的严格执法理论。严格执法特指行政机关实施法律法规时做到严厉、公平、公正,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关键环节。
坚持严格执法的重大意义
坚持严格执法是检验法治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执法是把纸面上的法律变为现实生活中活的法律的关键环节,执法人员必须忠于法律、捍卫法律,严格执法、敢于担当。”也只有把“纸面上的法”落实为“实践中的法”,法律才能发挥治国重器的作用,才能有效规范人们的行为。因此,保证法律严格实施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各级政府能否做到严格执法,直接关系到全面依法治国成效,是衡量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水平的基本标准。
坚持严格执法是塑造社会法治信仰的主要途径。法治信仰来自法律权威。国家机关对于违法行为的惩戒,不折不扣地执行宪法和法律,对一切违反法律的行为都予以追究,既能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也能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和尊重。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不仅有损法律威慑力、动摇法律根基,也容易丧失公众对法律价值的认同和对法治的信仰。
坚持严格执法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遵循。作为行政执法的主体,政府承担着法制体系中大部分法律法规的落实工作,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因此,政府坚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
把握严格执法的实践要义
一是把握严格执法的基本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行政执法中,严格是根本要求、规范是行为准则、公正是价值取向、文明是职业态度。针对实践中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等突出问题,需要更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言行,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积极争取执行相对人的理解和社会的支持,同时执法不能畸轻畸重、顾此失彼。只有把握好这些基本原则,执法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政府公信力才能提升。
二是把握严格执法的核心宗旨。执政为民是党坚定不移的初心和终极使命。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社会事务管理职责,保证政令畅通,也是为了增进人民福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因此,准确把握公众心态,认真对待执法对象的诉求和感受,保证执法力度与温度并存、宽与严相济、法与理相融,才能收到良好治理效果,也更符合执政初心的要求。
三是把握严格执法的治理理念。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行政执法水平、方式和态度直接反映国家执政理念,代表着党和政府形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行政执法,能有效的把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追求效率与实现公正、执法目的与执法形式相统一,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共赢。
推进严格执法的路径选择
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只有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才能从根源上解决实践中的执法问题。比如整合行政执法队伍、严格执法资质、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等,既涉及执法队伍建设也涉及执法制度。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利于减少自由裁量的执法空间,提高执法水平。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水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在推进严格执法过程中,必须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完善权责清单机制和问责机制,有助于执法活动有序进行,也便于对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等失职、渎职行为进行监督,实现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一体化推进。
三是加强法律责任及时对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很多问题,往往同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松有很大关系。”执法不严等问题导致很多涉嫌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执法环节。以行政责任代替刑责追究,导致威慑力降低和执法腐败,也严重影响社会公众的权益和健康的经济秩序。因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也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一环。
【作者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