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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
    活化“能动履职” 传递司法温度

    □本报记者 赵吉会

    牵头研发建设非羁押诉讼智慧监管平台,实现从刑事侦查到判后执行监督全流程、全链条监管;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从司法办案第一道关口化解社会矛盾;探索实行社会化不起诉机制,为实现刑罚目的提供崭新思路与方法……

    近年来,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大胆探索,持续创新司法手段,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传递司法温度,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案企合规改革 彰显司法锐度

    “依法不起诉救了企业,也救了公司360余名员工;得益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现在企业流程更加规范、制度更加严格、员工更加稳定。整改期间,效益同比上升了20%,我们正以新面貌筹备上市。”近日,大庆市经开区一家涉案企业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指检察机关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

    “涉案企业两名犯罪嫌疑人虚开增值税发票,税款金额分别达到70余万和80余万元。虽然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前具有补缴税款、主动投案、自愿认罪认罚情节,但按照以往的做法,也应该提起公诉。”让胡路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卓彬说。

    在深入调查中,检察官发现,这家企业经营效益良好,是辖区重点企业和纳税大户,现有职工360余人,安置了50余名残疾人就业。

    “案子办了,企业垮了”不是目的,“办一案活一企”才有意义。

    “涉案企业合规建设,我们不在最初的试点范围。但检察机关要有检察担当,对于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我们要勇于尝试。做不起诉案件程序复杂,对于让胡路区检察院来说,相当于摸着石头过河,是挑战,也是考验。”让胡路区检察院检察长阮之华说。

    让胡路区检察院第一时间确定“三精细”标准:精细调查、精细核实、精细流程。案情逐渐详实、清晰。经过认真督促整改,经第三方组织审查,公开听证等扎实、高效的工作,让胡路区检察院最终对该案的二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同时,一种强化检企联合、地企共建、定期回访的机制也应运而生。

    截至目前,让胡路区检察院已对4起涉税案件6名犯罪嫌疑人的企业开展“简式合规审查”“跨省合规审查”,帮助涉案企业制定企业合规制度,委派第三方对涉案企业进行监管,努力实现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的目标。对11名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经营者作出不起诉决定,相关企业新增签约金额5000余万元,提供就业岗位21个。与让胡路区工商联共商共建的经验做法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工商联100对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

    刚柔并济,将严管与厚爱融为一体,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让胡路区检察院案企合规相关案件的审理,不仅提高了检察执法的公信力,更体现了检察司法温度,践行了服务大局的检察担当。

    创新非羁押监管 拓展司法深度

    今年3月份以来,下载非羁押码微信小程序完成注册认证,开始定期打卡,成为让胡路区非羁押诉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常规流程。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司法局的案件承办人,可以通过电脑端和手机端的非羁押诉讼智慧监管平台,实时查看当前人员的打卡位置、时间、次数等信息。

    为深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当严则严、当宽则宽,破解监管痛点难点,让胡路区检察院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主导开发了非羁押诉讼智慧监管平台,形成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对非羁押监管对象全流程监督、全链条管理。相比传统的线下定期定点报道的监管方式,科技赋能让案件办理更高效安全。

    记者在让胡路区检察院非羁押诉讼智慧监管平台上看到,办案机关可以设置被监管对象活动的范围,一旦在范围外打卡签到,将触犯预警机制,承办机关将及时了解当前动态,对其未报到及去往异地的行为进行约束,同时对其行为对象及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评判,并按其违规程度和风险等级呈现绿、黄、红三色监管码,实行分级动态监管,避免脱管漏管。

    据了解,非羁押诉讼智慧监管平台使用以来,各监管机构累计录入监管对象1143人,解除监管347人,当前在管总数796人;累积入矫人员519人,累积出矫502人,当前在矫127人。2022年让胡路区检察院诉前羁押率由原来的33%下降至17.31%。通过非羁押诉讼智慧监管平台,提高了管理效率,有效落实了监督职责,更好地实现了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相对不起诉机制 传递司法温度

    2020年,让胡路区检察院与辖区司法行政机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联合出台了《让胡路区关于轻刑案件实行从事社会服务依法适用相对不起诉的实施办法(试行)》,通过不断补充和完善,形成相对不起诉第三方评估监督机制。

    对于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案件,结合犯罪时间、地点、目的等因素整体考量,综合确定符合参与社会服务的案件范畴。检察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信息、起诉意见书和社会服务的评价表格交给第三方评估监督机构进行评估。通过40小时的社区劳动服务、谈心谈话、相关法律知识学习等方式,由第三方(司法所、社区、村委会)提出相应意见,供检察机关参考。由检察院召集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值班律师等参加公开审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目前让胡路区检察院已通过该机制不起诉97人。

    刑事检察向“深”拓展,民事检察向“精”用力,行政检察向“实”突破,公益诉讼检察向“效”求进,让胡路区检察院将不断活化“能动履职”治理路径,持续提高办案质效,努力答好承载人民期盼和职责使命的检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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