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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市优化营商环境 这些行为免处罚

    交通运输

    扫码看 “四张清单”

    生活报讯 (记者张立) 记者20日从哈市政府获悉,为进一步优化哈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哈市依据违法行为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违法行为人主观过错等情形,编制了交通领域“四张清单”,部分行为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对网约车驾驶员违反管理规定行为的,存在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按照执法部门要求在期限内及时改正;无同时存在两个以上违法行为;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行政处罚的,可以进行从轻行政处罚。

    免罚清单

    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

    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

    未经批准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擅自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擅自埋设管道、电缆等。

    城管执法

    扫码看 “四张清单”

    生活报讯 (记者李丹) 哈市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哈市城市管理局积极打造宽松营商环境。近日,该局发布了《哈尔滨市城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部分城管行政执法事项将免罚、轻罚、减罚或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对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使用未安装密闭装置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或者运输车辆封闭不严;单位和个人擅自在街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摆摊设点、堆放物料等8类的处罚,若按照要求改正,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后果,清理污染物或垃圾的,将予以从轻处罚。

    免罚清单

    随地乱倒垃圾、污水、残土、冰雪、粪便;

    在主要街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屋顶、阳台外和窗外堆放、吊挂影响城市容貌的物品;

    城区运行的机动车、船等交通工具,未保持外观完好、整洁;

    公园、旅游景点、居住区、火车站、地铁站和长途汽车客运站的管理单位,未按照标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和果皮箱或公共电汽车的经营单位未在公共电汽车始末站按照标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和果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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