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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奥委会授予哈尔滨“奥运冠军之城”奖杯

    本报10日讯(刁佳帅 记者杨镭)10日晚,中国奥委会授予哈尔滨市“奥运冠军之城”奖杯颁授仪式举行,哈尔滨成为全国首个获此殊荣的省会城市。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党组书记、中国奥委会主席高志丹向哈尔滨市颁授“奥运冠军之城”纪念奖杯。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李颖川宣读颁授决定。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张安顺出席颁授仪式并致辞。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张起翔出席颁授仪式。

    张安顺在致辞中说,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之际,中国奥委会为哈尔滨颁授“奥运冠军之城”奖杯,是对哈尔滨体育事业发展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哈尔滨人民传承体育精神、厚植体育情怀的高度褒扬,激励着全市上下向着更快、更高、更强、更团结的目标接续奋斗、勇毅前行。当前,哈尔滨正积极抢抓后冬奥发展机遇,全力打造冰雪体育休闲运动宝地、国际冰雪体育赛事重地、冰雪体育人才培养高地,以发展冰雪经济为抓手,撬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冰雪文化之都”,全力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实践地。哈尔滨将高标准建设现代化体育名城、冰雪体育强市,聚力推动体育事业发展走在全国全省前列;深挖“冠军”底蕴,弘扬“冠军”精神,让冠军精神、奥运精神汇入城市精神之中,不断增强“奥运冠军之城”影响力,为打造“七大都市”、奋力开创哈尔滨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凝聚磅礴力量,书写奋斗华章。

    全国共有保定、鞍山、宁波、哈尔滨、七台河5个城市被授予“奥运冠军之城”称号。颁授仪式后,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与哈尔滨体育学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高志丹、李颖川见证签约。

    “奥运冠军之城”纪念奖杯。

    刘玉玺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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