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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新作为 展现新气象|龙江水利 踏上新征程 再登新台阶

    双鸭山安邦河。

    青龙山灌区主干渠。

    关门嘴子水库顺利实施导截流。

    志愿者。

    拜泉县侵蚀沟治理。

    铁力市铁甲河。

    □本报记者 吴玉玺

    民生为上,治水为要。

    水利关系国计民生,在国家发展全局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水利现代化的支撑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水利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全省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治理,取得治水管水明显成效。

    新时代,新征程。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水利系统将抢抓机遇,踔厉奋发,推动水利工作再登新台阶,奋力谱写好龙江水利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新篇章。

    五年砥砺奋进 展现水利担当

    站在龙江水利工作的新起点上,回望过去,五年来,全省水利系统履职奋进、积极作为,在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治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等工作中展现水利担当,贡献水利力量。

    过去五年,我省不断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成功抵御2019年、2020年汛期发生的1961年有气象记录以来前2位降雨造成的严重洪涝灾害和2021年黑龙江上游发生的超50年一遇特大洪水,有效应对“利奇马”“美莎克”“海神”等强台风影响,最大程度减轻2018年春旱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我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提升,16个项目列入国家172项和150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共落实水利投资494亿元。投资226亿元建成我省水利建设史上规模最大的三江治理工程,新建及加高加固堤防总长度2929公里。奋斗水库、阁山水库、锦西灌区等11个项目相继建成并发挥效益。建成尼尔基引嫩扩建骨干(一期)工程、三江平原14处灌区骨干工程和田间配套工程,置换地下水灌溉面积622万亩,年置换地下水能力18亿立方米。推进松花江连通工程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储备一批大项目。

    我省用水总量逐年下降,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逐年降低。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0.59提高到0.61。我省深入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核查登记取水口32万个。

    我省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呈现“双下降”态势。共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31.22亿元,实施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1平方公里,治理侵蚀沟1.2万条,全省水土流失面积控制在7.32万平方公里,减少8800平方公里,减少率超10%,中度及以上侵蚀强度水土流失面积减少2.88万平方公里,下降近70%。

    我省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和制度,全省设立各级河湖长2.1万名。先后发布6个省总河湖长令,全省共清理河湖“四乱”问题2.2万个,违建面积272万平方米,完成2881条河流、253个湖泊划界任务,完成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问题1172个。在全国率先实施库长制,825座水库全部落实库长。推动松花江佳木斯段创建国家级示范河湖,建成东北地区唯一一段国家级示范河段。2019至2022年我省河湖长制工作连续四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

    我省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发生质的飞跃,提前两年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省累计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115.4亿元,巩固提升2.9万个村屯、解决875.8万农村居民饮水问题,巩固提升713.5万农村居民饮水保障水平。落实农村饮水维修养护资金3.25亿元,涉及91个县、621个项目。暗访检查200多个县(市、区)、1500多处农村供水工程。落实资金55.61亿元,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聚焦水利中心工作 2022年全面发力

    2022年,是全省水利工作直面挑战、攻坚克难、成效显著的一年。全省水利系统聚焦中心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打赢“五项重点任务”攻坚战,实现“七项常规工作”新提升,取得突破性工作成效。

    2022年,全省水利系统打赢“五项重点任务”攻坚战——

    打赢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攻坚战。仅用半年时间完成3年任务量,重大水利工程可研阶段21项要件全部办结。制定林海水库、十六道岗水库等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实施周调度研究解决难点问题。

    打赢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攻坚战。主动争取资金保障,并通过政府债券、企业自筹等方式保证年内实施的病险水库全部开工建设,年度投资完成率达到99%,完成28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打赢防洪工程险工险段治理攻坚战。安排省级建设资金4.1亿元,并提前开展财政评审。建设单位倒排工期,实行周调度,如期完成修复治理目标,确保工程安全汛期。

    打赢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攻坚战。我省中小河流治理共落实资金18.61亿元,较上年增幅43%。主要支流治理共落实三批投资计划、总投资12.75亿元。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完成年度投资85%,综合治理河长665公里,比国家下达任务多完成35个百分点。

    打赢侵蚀沟治理攻坚战。我省发布省总河湖长6号令,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侵蚀沟治理专项行动,全省共落实专项资金20.4亿元,超过过去10年全省投资总和,是“十三五”期间投资金额的7.8倍。治理侵蚀沟9000条,成效显著。

    2022年,全省水利系统实现“七项常规工作”新提升——

    水旱灾害防御夺取新胜利。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科学应对,建立健全安全度汛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改和山洪灾害防御直达基层一线预警“叫应-反馈”机制,进行14次会商研判,5次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级响应。汛期科学调度11座大中型水库,拦蓄洪水1.6亿立方米,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供水安全。

    水利顶层设计进一步优化。我省加快推进重点规划编制工作,完成《黑龙江省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印发《黑龙江省松嫩平原水利综合规划》。启动《松花江流域防洪规划》修编。

    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圆满完成。全年下达水利投资计划140.86亿元,创五年来年度投资规模新高。关门嘴子水库、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14项重大水利项目投资完成率达90.3%,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等面上水利项目投资完成率达93.1%,均超额完成国家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

    水资源管理保护全面加强。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体系,制定2022年度跨地市10条重点河流水量调度方案,开展跨地市重点河流规划断面生态流量监测预警试点工作。新增27个县(市、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年度达标数量全国第一,提前3年完成国家目标任务。

    河湖长制工作不断走深走实。高质量召开省总河湖长会议,成功举办首次松辽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在全国率先以省总河湖长5号令高位推动小微水体排查整治,全省排查小微水体4.3万个,推进实施库长制。推动各地组建河湖保洁队伍2113支、人员2万人,保洁河湖5.7万公里。2022年度铁力市获得河湖长制国务院督查激励。

    水利改革不断深化。全年落实地方政府债券48.47亿元,银行贷款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3.9亿元,均创历史新高。指导鹤岗市完成黑龙江省首例以公开竞价方式开展的用水权交易。1处灌区获批国家节水型灌区,3处灌区获批水利部数字灌区先行先试,12处灌区创建省级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示范灌区。

    水利行业发展能力不断提升。全省有68个市县配备专职水政执法人员,12个市县配备兼职水政执法人员。全年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25件。开展数字孪生关门嘴子水库建设先行先试,完成全省“水利一张图”平台基础框架建设,收集业务数据1.8万条。

    新起点新目标 谱写水利发展新篇章

    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新征程水利工作提出全新要求,按照今后龙江水利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总体要求、总体布局和目标任务,2023年全省水利工作目标将聚焦8方面重点工作——

    推进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新提升。持续提升“四预”能力,优化自动监测站网布局,指导开展水库调度和应急抢险演练,制定防汛抢险技术支撑方案,完善水旱灾害防御技术专家库。深入排查整治防洪安全隐患,加快推进防洪工程水毁修复,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汛前组织开展隐患大排查。落实水库“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科学调度水工程,加强病险水库监管,逐库落实限制运用措施。主动做好防凌破冰、防凌抗旱水量调度、巡查检查等工作,确保防凌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推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新提升。做好重点水利规划编制工作,加快修改完善《黑龙江省水网建设规划》。继续发挥省政府工作专班作用,加强调度协调,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提前做好可研报告编制。争取重大水利工程早日开工建设。

    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实现新提升。加力推进侵蚀沟治理,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形成水土保持工作合力。继续以省总河湖长6号令推进侵蚀沟治理,力争完成侵蚀沟治理 4100条以上。全面完成剩余8座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并严格落实库长制责任,全面做好安全度汛工作。完成中小河流治理年度目标,力争落实中小河流治理投资计划8.5亿元以上,实施漂河、石头河等24条中小河流重点段治理。

    推进水资源保护利用新提升。开展重点河流年度水量调度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试点工作。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推动全省取用水管理规范化建设。落实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度,加大地下水超载地区压采力度。充分发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督促各地做好考核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

    推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新提升。制发《黑龙江省河湖长履职细则(试行)》,健全追责和问责机制,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深入开展全省河湖岸线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整治违法违规问题,构建河湖绿色生态廊道。巩固提升小微水体治理成效,确保取得新成效。常态化开展跨流域、跨区域、跨部门协同作战,严厉打击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河湖长+”管护机制,充分发挥企业河湖长、民间河湖长及社会力量。

    推进水利发展内生动力新提升。完成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1428万亩,总面积达到8000万亩,完成总改革任务90%以上。将2023年确定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推进年”,把水利工程标准化工作纳入对市(地)河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完成55座大中型水库、154段3级以上堤防、20座大中型河道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建立侵蚀沟运行管护新机制,以田长制为平台强化侵蚀沟建后管护。

    推进水利行业支撑保障新提升。以专项巡视整改为契机推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能力整体跃升,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抓整改工作机制。构建全省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全方位提升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能力。持续推进数字孪生流域省级基础平台建设,重点开展数字资源池基础框架和数据底板建设。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新提升。加强学风建设,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利用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等载体,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龙江水利系统落地见效。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振,打造一批富有水利特色的党建品牌,真正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本版图片均由省水利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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