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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日起这些税费全面实行申报表整合

    本报1日讯(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程瑶)作为“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从8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1日起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消费税时,可以一并申报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实现多税费“一张报表、一次申报”。

    据了解,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是围绕服务市场主体、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的重要举措。申报表整合后,纳税人填写好增值税、消费税相关申报信息,系统即可自动带入附加税费附列资料,形成纳税人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数据。这不仅优化整合了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申报表,精简了申报表单,而且通过优化、完善支撑申报的信息系统和电子税务局的功能,实现了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信息共用,提高了申报效率,便利了纳税人操作。

    为确保此项举措顺利实施,我省税务部门开展了广泛的政策宣传。选派业务骨干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缴纳消费税企业开展精准辅导,发放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讲解申报表主要变化和填报规则,让纳税人懂政策、能操作、会申报。同时,提前做好电子税务局等系统升级改造,开展全环节、全流程业务测试,为申报表整合提供技术支持。下一步,我省税务部门还将密切跟踪申报表整合运行情况,确保该举措运行平稳,不断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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