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日讯(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孙海颖)2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并发布6起典型案例。
据介绍,去年7月,省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对环境资源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共审结环资刑事案件948件,民事案件2.8万余件,判令被告人限期原地或异地植造生态修复林近4508.82亩,种植红松、落叶松、水曲柳等树木1300余株,缴纳生态修复金58.18万元。全力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推进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依法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94件。
为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省法院积极破解制约环资审判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难题,深化环资审判体制改革,完善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研究制定涉黑土地资源案件指导意见,开展严厉打击盗采泥炭黑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多维推进黑土地资源司法保护工作,为筑牢黑龙江粮食安全“压舱石”提供坚强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