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实习生郝天朔 记者黄迎峰)3月21日,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公安局宝山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自家的狗被偷走了。
民警了解情况、调取案发村民家及沿途监控视频后,很快锁定了嫌疑人乘坐的车辆,并确定了车辆牌号。3月25日,民警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为内蒙古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人员高某某。
当报警人看到嫌疑人的图像后表示:“这人之前来过我家,他说要买我家车!”。据了解,高某某在案发前曾到报案人家中,商议购买农用车一事,还约好近期看车,结果他没相中车,却相中了狗,进而顺手牵“狗”。
随后,民警驱车179公里,前往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3月26日,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成功将高某某抓获,并在高某某家中找到被盗小型犬。
经询问,高某某对盗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高某某自称想去看车,谁知家里没人,觉得他家的狗不错,临时起意将其偷回家。殊不知,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目前,高某某已被甘南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已将被盗犬只归还给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