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哈尔滨市市级冬春蔬菜储备管理,有效发挥应急调控和保障作用,哈尔滨市商务局拟制定《哈尔滨市市级冬春蔬菜储备管理办法》,现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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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菜都有啥?
《办法》所称冬春蔬菜储备,是哈尔滨市政府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发市场异常波动和缓解北方大城市蔬菜产销区域矛盾、季节矛盾而储备的蔬菜。储备蔬菜的主要品种为大白菜、土豆、洋葱、红萝卜、胡萝卜5种蔬菜。
冬春蔬菜储备是市政府专项储备物资,动用权属市政府。
储备期为何时?
《办法》规定,哈市冬春蔬菜储备期为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分三个阶段,逐渐递减。具体储备比例分别是:11月1日至春节为第一阶段,保有总储备量的100%;春节至2月末为第二阶段,保有总储备量的40%;2月末以后到3月31日前为第三阶段,原则上保有总储备量的30%。
储备菜咋补贴?
《办法》指出由哈市财政每年安排冬春蔬菜储备资金,主要用于企业收储蔬菜所需资金的利息和仓储、装卸、运输、损耗等有关费用的补贴。每储备期总储备量8850吨、补贴资金442.5万元,其中储备品种“白菜”在每吨补贴500元基础上提高20%,即每吨600元,其他品种补贴标准相应递减,总补贴资金不变。
冬春蔬菜储备合同履行完毕后,由承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蔬菜储备计划书、蔬菜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经核准后一次性拨付。
承储单位啥标准?
《办法》规定,哈市商务局对承储单位资质实行年度检验和动态管理。承储单位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适合蔬菜储存的恒温(窖)库,常年从事蔬菜经营业务,库(窖)仓储能力在1000吨以上(其中,除土豆库外,其他需要具备不少于承储总量30%制冷能力的恒温库);库(窖)位置应位于主城区内周边(不含双城区、阿城区),村屯之外,临近公路,交通便利,运输调动灵活;具有与承担储备蔬菜规模相适应的运输投放能力;具有自我更新能力,企业各项制度健全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与承担储备任务相适应的流动资金。
入储后咋管理?
《办法》规定,哈市商务局根据蔬菜储备入储计划与承储单位签订冬春蔬菜储备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事项。承储单位根据合同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蔬菜储备入储工作,未经哈市商务局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储备计划或拖延落实储备计划;承储单位由于自身原因或遭遇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完成储备计划需进行计划调整的,需报哈市商务局批准。
质量咋保障?
《办法》规定,公检单位应在接到哈市商务局年度储备计划后,制定公检计划报哈市商务局,按公检计划对承储单位下达检验通知书后依据市级蔬菜储备质量公检有关规定,在蔬菜入库后进行分批次公检,储备期内公检原则上按3次检测,春节前按总储备量100%检测,对于更新、轮换品种质量检测,原则上进行抽检频次不少于2次。公检单位抽取样品费用,应按市场批发价格和抽取样品数量支付给承储单位。
记者:韩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