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厅局长访谈(第十五期)访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金成
  来源:黑龙江日报客户端  作者:米娜
2019-07-08 10:13:30

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省司法厅担负着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的职能,如何通过解放思想深入推进法治龙江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龙江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记者采访了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金成。

记者:省司法厅刚刚完成机构改革,重新组建的省司法厅在职能上有哪些变化?

赵金成:新一轮的机构改革确立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全部司法行政工作,形成了集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个方面职能于一体的“1+4”格局。它贯通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职能明显强化、地位作用明显提升。重新组建的司法厅肩负着法治龙江建设和为龙江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使命。

记者:我们开篇就围绕着一个字来说,那就是“法”,振兴龙江其实很重要的一个基础就是法治龙江的建设,那么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这样一个大的目标下,省司法厅做了哪些工作?

赵金成:一是抓好《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我省从地方立法的角度,出台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过多种形式,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条例》解读宣讲活动。二是主动为民营企业服务。走访对接民营企业1100家,制作发放小册子等2500余份,查找法律风险点和薄弱环节3800余个。制定《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实施方案》和操作指引,组建180个“民营企业发展律师服务队(组)”。组织优秀律师开展“送法进民企”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义务开展法律咨询和法治体检活动,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了法治保障的作用。

记者:除了做好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宣传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如何有力地助推法治政府的建设?

赵金成: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在法治龙江的建设当中,我们坚持法治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在全面依法治省过程当中,起到示范和引领的作用,所以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对一个地方法治环境的建设起到至关重要作用。我们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方面采取了行之有效的举措。首先,行政执法人员是不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去执法、执法是否规范、有没有滥用权力;其次,规范执法行为,一是执法要公示;二是执法全过程要有记录;三是政府的重大行政决定要进行法治审核。

记者:省司法厅在思想上、实际工作中采取哪些创新方法,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赵金成:首先,把解放思想具体化。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成为自觉,坚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其次,彻底地、切实地转变作风。巩固“四零创建活动”成果,改变服务态度,从严查处破坏经济环境、损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的服务窗口出现的问题。最后,坚持做到“办事不求人”。将“办事不求人”作为省司法厅转作风优环境的主抓手,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行政审批、刑罚执行三大业务“办事不求人”,有效提升办事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记者: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如何有效推动龙江更高质量的发展呢?

赵金成:省司法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一是做到三大平台全覆盖。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已经初步形成,11731个村(居)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4359名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天通过微信群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2348,有事来找法”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全面升级。二是全方位提供法律服务。省司法厅正在组建“头雁”行动法律服务组,深入走访对接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组建龙江振兴发展律师服务团,下设投资龙江律师服务组,积极为来我省投资兴业者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无偿地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去年全省为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14件,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10322人次,为农民工讨薪8273万元。四是服务稳定,化解矛盾。我省现有人民调解员6万多名,其中专职近4000名,通过依法调解把大量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筑牢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