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纳税人享个税改革过渡期政策
  来源:黑龙江日报客户端  作者:王钊 记者马云霄
2018-10-08 17:31:14

      10月8日是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期政策实施首个征期的第1个工作日。黑龙江省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来到哈尔滨市南岗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面对面了解纳税人享受改革“红利”的反响和感受,回应纳税人关切,实地检查基层税务机关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期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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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党委书记臧国忠在办税服务厅与纳税人交流,征询纳税服务工作意见建议。

9月中旬开始,我省很多纳税人分别通过报纸、电视、微信、网站等方式了解到这样一条信息:“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实施个人所得税过渡期政策,工资薪金所得先行适用新的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和按月度换算的税率表”。张先生是某大型制造公司的一名高级技工,因工作岗位技术含量高,每月工资1万上下。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每月工资减掉“三险一金”后是8000元左右,以前扣除标准是3500元,一个月得交340多元的个人所得税。“这次新政策,10月以后每月扣除5000元后再缴税,我才缴90多元,一下子少了200多元,国家政策调整百姓实实在在受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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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党委书记臧国忠深入基层办税服务厅了解个人所得税政策宣传工作。

个人所得税过渡期政策实施后,中低收入群体的应纳税额将有不小的降低。前来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的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九研究所财务人员黄鑫告诉记者:“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让我们真正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这个月起,新的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开始实行,我们初步测算了一下,公司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数由以前的590人减少为384人,10月公司整体扣缴税额较9月减少了6.9万元,206名员工扣完‘三险一金’后就不用再缴个人所得税了,实际拿到手的工资数额变大了,他们的干劲更大了,对公司今后做大做强的信心也更足了。” 

为使广大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熟知并用好个人所得税过渡期政策,我省税务部门除主流媒体宣传外,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在办税服务厅播放动漫短片,在醒目位置摆放或张贴新税法相关宣传材料,并面向重点扣缴单位组织了政策宣讲会、集中辅导课。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党委书记臧国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省税务局多次深入基层税务机关督导检查个人所得税改革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并通过加强内部培训、增设12366纳税服务热线自然人专线、打造“互联网+税务”办税模式等,全力确保纳税人切实享受到改革红利。

编辑:赵悦含 马云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