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黑龙江日报客户端  作者:盛季轩 薛立伟
2019-01-21 14:13:26

日前,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一、延寿县延寿镇财政所原所长徐延宏虚报冒领粮食补贴问题。2006年至2018年,徐延宏利用职务之便,以其前妻父亲胡某及其子徐某名义,虚报冒领粮食补贴款12.95万元据为己有。2018年10月,徐延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二、齐齐哈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科长岳诚、工作人员宫影男勾结房产中介谋取私利问题。2016年11月至2018年4月,岳诚在办理产权交易业务中,多次为房产中介赵某某优先办理业务,事后以微信转账方式,收受赵某某钱款0.36万元。宫影男多次为房产中介赵某某、付某优先办理业务,放任赵某某、付某使用113份虚假证明,办理免资金监管业务,事后以微信转账等方式,收受赵某某、付某财物共计0.61万元。2018年11月,岳诚、宫影男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三、佳木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原主任朱胜国滥用职权问题。2016年12月至2018年2月,朱胜国在兼任市砂场整治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期间,先后收受砂场老板闫某等人所送款物共计24万余元,帮助闫某恶意竞拍砂场经营权、违规变更采砂地点,非法采砂,严重破坏生态环境。2018年8月,朱胜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四、明水县双兴镇东胜村村委会主任吴春玉违规发包机动地问题。2014年至2017年,吴春玉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没有履行资产资源发包程序的情况下,将444亩村级机动地对外超期发包至2027年末。2018年10月,吴春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