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公积金中心出台五项便民惠企举措
  来源:黑龙江日报客户端  作者:记者 刘艳
2020-02-11 23:00:56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决策部署,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1日再次出台五项便民惠企政策,切实在减轻缴存单位运营压力的同时,确保缴存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举措一: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单位,可以按照规定申请降低疫情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举措二:受疫情影响,疫情期间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说明情况补缴后,视同正常缴存。

举措三:受疫情影响,疫情期间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说明情况补缴后,视同连续缴存。

举措四: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被隔离、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观察、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做逾期处理,免收罚息。

举措五: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预约业务的缴存人,疫情影响期间未能如期办理的,可重新预约,不视为个人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