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合规防风险 平安人寿黑龙江分公司在行动
  来源:黑龙江日报客户端
2018-09-27 20:23:06

今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司联合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平安人寿黑龙江分公司积极响应监管部门号召,在职场、客服中心安放“金融知识宣传月”主题宣传横幅、展板并安排专人为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讲解金融知识。在不久前举办的“中国平安三村工程公益健步跑——哈尔滨站”的活动中,分公司在活动现场设置“金融知识宣传月”主题宣传区,为参加活动的2千余名参赛者宣传金融常识。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逐渐增多,面对手段多样的非法集资,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端正心态、理性思考和分析,理性选择保险产品。在此,平安人寿黑龙江分公司提醒广大客户,要懂得“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的道理,准确识别非法集资行为,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严重危害,远离非法集资,保证自身资金安全。

平安人寿黑龙江分公司提醒您,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记住以下五点,让犯罪分子无法得逞,买到真正的保险,获得真正的保障:

第一点:购买前,核实主体资质及销售人员身份。在购买保险之前,要看清所购买产品的发行机构,发现是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的,拨打相关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或登陆官方网站进行查询;要主动询问销售人员姓名、编号及所属保险公司,必要时应登陆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保险机构合法性,致电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核实销售人员身份真实性。

第二点:购买时,认清产品真假。主动通过保监会或保险公司官方网站进行查证,或通过致电保险公司客服热线等方式核实保险产品的真假,切勿相信“高息”保险。此外,还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和投保提示,正确理解保险产品。平安人寿严格禁止保险代理人销售、推荐非平安的金融产品,禁止保险代理人以平安名义或在平安职场内向客户、准客户及其他代理人销售或推荐非平安产品及组织相关销售活动。

第三点:缴费时,选择转账付款。投保人在进行转账付款时,千万要注意发行主体与收款机构账户应保持一致,经由银行向保险公司的账户转账。如果有销售人员要求直接支付现金,或发现收款账户与签订合同的机构不一致尤其是收款账户的户名为销售人员或其他个人或其他非保险公司的特定账户时,应提高警惕,谨慎划款。

第四点:交费后,确认保单真实性。在首次缴费之后,不要接受保险营销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应要求销售人员及时提供正式保单,鉴别保单真伪:真保单上有保险公司印章且为电脑打印,不应有人为改动、手写的地方,也可致电保险公司客服人员对保单真伪进行核实。

第五点:缴费后,配合做好回访。购买分红、万能、投连等新型保险产品后,积极配合公司回访,确保利益不受损坏,如果购买上述保险产品未接到回访,或者发现从业人员存在非法集资嫌疑的,可以通过网络、电话、信件等方式向保险监督部门进行举报反映。

律师提醒: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集资行为达到一定数额的将构成刑事犯罪,行为人可能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相关受害人受到的损失,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向犯罪嫌疑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