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8部门联手治理房地产乱象
  来源:黑龙江日报客户端  作者:张景海 记者 吴利红
2018-08-15 10:52:03

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由省住建部门联手物价、公安、宣传、司法、税务、工商、银监8个部门,从8月开始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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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省住建厅等8部门为此联合制定了行动方案。方案要求,从8月份开始到12月底,以哈尔滨市为重点,同时在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黑河市、绥化市、省农垦系统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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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方案表明,将重点整治投机炒房行为,整治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行为。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后未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同一预(销)售许可证上全部准售房源等行;整治房地产企业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恶意炒作,哄抬房价,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以及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的行为。整治房地产“黑中介”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不力,未依法履行房地产交易管理职能、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责,没有实行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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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月份起,省住建厅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重大典型案例进行督办。

方案要求,各地要落实住建部门房屋交易职能,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全面实行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制度,规范商品房合同备案变更管理。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制度,将未备案的中介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开,提醒群众审慎选择中介机构;加强房地产统计,及时公布权威数据,引导市场预期;推行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加强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对诚实守信企业进行激励,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企业联合有关部门通过限制市场准入等方式进行联合惩戒。各地住建、宣传、公安、司法、工商、物价、银监、税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合查处机制、信息发布机制。

方案要求,各地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从严惩处,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处以罚款、取消网上签约资格、限制从业行为等措施进行惩戒。对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将联合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进行问责。

编辑:赵悦含 马云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