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为抗“疫”累计放款28亿元
  来源:黑龙江日报客户端  作者:记者 李播
2020-02-11 17:59:46

近日,黑龙江银保监局印发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引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加强特殊时期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供给,支持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截至10日,全省共有16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现授信151亿元,放款28亿元。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该局指导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我省企业复产复工相关安排,足额预留信贷额度,有重点、分类别,精准保障中小企业信贷融资供给。按日向银行机构推送抗疫企业融资需求信息,优先保障当前疫情防控物资以及生活必备品生产等企业的用款需求,确保资金迅速到位。对于确为抗疫刚需的企业,在满足“购贷销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前提下,可以适度提高授信额度。要求各银行机构全面梳理排查企业贷款到期情况,对于其他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贷款要提前做好准备,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实施尽职免责评价、完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保证信贷融资供给。

着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该局鼓励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着力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对于省内疫情相对严重地区,给予当地分支机构较低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对于疫情防控必需、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等重点领域的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努力实现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的贷款综合成本进一步降低。

切实提高服务效率。疫情防控期间,该局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应急工作机制,确保快速响应企业各项金融服务需求。制定特殊时期授信方案和应急操作标准,通过建立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等方式,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要进一步提高首贷获得率,将新增贷款更多投向首次从银行机构获得贷款的中小微企业。

保持企业稳定守住风险底线。该局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确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可予以展期或续贷。对为疫情防控必需、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等重点领域的企业新增贷款要加强贷后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防止资金挪用。

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作用。该局引导保险公司要积极有效增加保险供给,主动对接政府部门、医院及投保客户,开辟理赔绿色通道,保证应赔尽赔。开通无保单理赔服务,无需提供保单即可申请理赔,实行一般案件免现场勘察,引导客户通过APP、微信小程序等实现在线“一站式”零接触直赔。优先处理受疫情影响受损的企业,采取预付保险金等方式应赔尽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