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推行“四零”服务
  来源:黑龙江日报客户端  作者:谭迎春
2017-09-06 16: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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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以实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为工作目标,加强机关作风整顿,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加强政策解读、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构建高效运转工作流程。

服务受理零推诿

提高服务标准,执行首问负责制。无论来电来访,首先接待的工作人员全程负责到底,能够当场解答和处理的,当场给予答复和处理;当场无法解答和处理的,由接待人负责衔接相关处室,尽快予以解决和答复;保证服务效能,实行一次性告知。基层、项目单位和群众咨询审批事项,承办人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材料,对手续、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手续和资料,或者不予办理的理由、依据等;压缩审批时限,落实限时办结制。企业申请项目核准,严格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评估咨询、公示及听证会时间),备案类的项目实行承诺制,企业做出承诺即视为完成备案,最大程度减少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间。加强作风建设,杜绝“三门”现象,彻底打碎“玻璃门”,拆掉“弹簧门”,改掉“旋转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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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式零距离

提供便捷服务,开放服务窗口。设立省发改委项目审批咨询服务室和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项目库)咨询服务室,开通电话咨询专线,作为咨询服务窗口,为基层、项目单位和群众办理项目申请、咨询政策信息等提供零距离指导和服务;树立服务办事要热心、咨询解答要耐心、办理业务要细心、对待批评要虚心、改正错误要诚心的服务态度,提倡着装得体、仪容整洁、用语文明、用词准确的行为和语言规范,坚持履职尽责、依法行政,公正办事、廉洁自律的服务纪律;完善服务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汇总省发展改革委各处室职能和专项,形成服务指南,向服务对象发放,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补正补全、审查签发等各环节办理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服务质量零差错

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保证零差错。做好重大工作协调、重要文件审签,对重大事项实行集体讨论决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升专业化水平保证零差错。以“五个好作风”为标准,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委机关干部政治素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经济工作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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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结果零投诉

规范中介服务,委托评估零收费。严格界定中介服务范围,对于企业申请项目核准,除涉及重大安全、公众利益等项目外,原则上不进行中介评估。确需进行中介评估的,由省发展改革委承担评审费用,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坚持公平公正,市场化配置资源。对国家分配我省的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计划等资源配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通过媒体、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公告,方便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凡项目审批、公共资源配置、PPP项目推介等社会关注信息,以及省发展改革委出台的政策性、法规性文件,均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同步发布,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企业群众需求的重大政策规划,及时细致解读,为服务对象提供更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为推进机关作风建设,该单位成立监督部门,专门受理社会各界对“四零”服务的建议意见、投诉举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