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居家隔离 有症状要报告
  来源:黑龙江日报客户端  作者:记者 赵一诺
2020-02-16 21:19:56

记者从日前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新冠肺炎医疗救治相关工作的通知》上获悉,面对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现实状况,为全力降低感染率,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居家隔离管理。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切实提升防控意识和个人卫生意识,不要随意外出,自觉主动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期间,做到少出门、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

通知强调,号召每位居民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记录健 康状况。居家隔离期间,如出现有关症状(包括发热、寒战、干咳、 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呼吸困难、胸闷等),应立即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家庭签约医生联系或向社区网格管理员报 告,按规定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