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刻意隐瞒病情行为零容忍!康复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来源:黑龙江日报客户端  作者:记者 米娜
2020-02-16 18:29:02

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我省严厉打击刻意隐瞒情况,拒绝隔离治疗,致使病毒传播扩散,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公安机关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露头就打。每一起案件查实后都会把嫌疑人送往指定医院隔离,病情康复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警方对其处以刑事强制措施。

2月5日,五常市公安局接到报警: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张某某于2月1日在五常市医院急诊科就诊时隐瞒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在没有采取足够防护措施情况下擅自与人接触,导致其感染的新型冠状病毒存在传播的严重危险,在五常市疾病控制中心工作人员询问时谎报近期一直在家居住。五常市公安局组织警力对张某某近期的活动轨迹和接触人员进行了详细调查,最终确定张某某存在谎报、瞒报行为。2月7日,五常市局刑侦大队对张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送往指定医院隔离治疗,案件正在办理中。

       2月5日,尚志市公安局通过开展涉疫人员排查,确诊尚志市亚布力镇兴业村前进屯村民朱某某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人员。经工作查明,1月21日,朱某某经营的雪舍客栈接待9名武汉籍游客。1月24日出现身体不适、发热等症状。其后朱某某在去医院就诊时隐瞒、掩饰接触武汉籍游客的事实,多次参加聚会聚餐等活动,导致多人被封闭隔离观察,造成严重后果。2月6日,尚志市公安局对朱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齐齐哈尔市马某某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者,于2月3日在齐齐哈尔市中医院被确诊,马某某明知此疾病传染性强、后果严重,在有关部门向其了解确诊前相关出行及接触人员情况时,未如实反映相关情况,隐瞒其多次与亲属聚会的事实。目前,马某某的多名亲属已确诊感染,公安机关对马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2月3日,绥棱县人民医院某科护士葛某于2月2日经绥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患者,经查葛某在出现发热症状后未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故意隐瞒发病史,有使疫情扩大的危险。绥棱县公安局对葛某以涉嫌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立案侦查。

      2月7日,绥棱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绥棱林业局孟某某于1月31日因发热咳嗽症状去绥棱县人民医院就诊时,隐瞒1月17日途径武汉返程的行程,2月6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公安机关对孟某某以涉嫌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2月1日,大庆市龙凤区一社区工作人员上报区指挥部,称小区内曾登记的湖北返回大庆女子失联,该女子有武汉停留史。接到上报后,指挥部立即联系龙凤公安分局查询该女子。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返程人员实际是柳某。后民警找到柳某,她却不配合工作,在民警出示大量详实的证据下,柳某才承认自己提供虚假信息的事实。柳某的行为严重妨碍了社会防疫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大庆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2月3日,宝清县居民杨某到医院就诊,隐瞒其女儿为外地返乡人员事实,在出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后,亦对防疫人员隐瞒该事实,其女儿赵某从外地返乡后,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自行居家隔离,未如实向有关部门登记,多次外出聚餐,出现发热等症状后未如实报告,导致1人被确诊、2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与其密切接触的17人被隔离观察,宝清县公安局于2020年2月9日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杨某、赵某立案侦查,于2月9日对二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