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亿元消费券,怎么发?怎么花?
  来源:黑龙江日报客户端  作者:综合
2020-05-18 17:11:34

自疫情发生以来,作为一种带有福利性质的经济政策工具,消费券一直在经济学界与市民群体之间同步受到关注。由于地区差异,有些还没领到过消费券的朋友可能并不知道,当前已经有多少消费券在国内流通。近日,据中国新闻社报道,这一数字已经达到了190多亿元人民币之巨,明确以政策形式发放消费券的地市,更是已经达到了170余个,在全国地市中占到了一半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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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上百亿元消费券,该怎么发?

尽管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消费券的提振经济效用,仅能在短期内起到效果,但是,对于新冠肺炎疫情这样的“黑天鹅”式危机而言,只要短期效果足够强劲,便足以在危机之中给地方经济纾困解围。同时,只要确保消费券发放的额度、渠道与范围得当,其潜在通胀效应,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得到规避的。

与此同时,选择发放何种消费券,是大额券还是小额券,是通用券还是行业券,也是一个需要深入调研,大有讲究的问题。正如医生给患者开药,需要“对症下药”一般,各地政府发放消费券,也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对此,中国社科院金融科技研究室主任尹振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消费券的发放形式不能一概而论。最重要的是各地政府都要有清晰的目标,了解本地在当下最需要支持哪些行业、哪种类型的消费。尹振涛还表示:政府在对相关问题进行思考时,可以借助于支付宝等合作支付平台提供的数据信息。

在这一方面,政府通过与互联网平台合作,有不小的作为空间。我们希望在未来,政府能在发放消费券的过程中更精准地击中消费“痛点”,从而让企业经营者与消费者共同获利,度过难关。(杨鑫宇)


羊城晚报:别让消费券入了“羊毛党”的私囊

“羊毛党”成了消费券的“最大得利者”,这就违背了发放消费券的初衷。本是民生利好,本是促进消费回补的消费券入了少数投机分子的“私囊”,这破坏了市场秩序,让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变形走样,大打折扣,还会损害政府、消费者、企业的利益。发放消费券本是好事,不能把“好事办坏”。

“羊毛党”能够将消费券“收入囊中”,还是在于发放消费券的过程中,存在各种监管漏洞,让“羊毛党”能够有机可乘。比如有相关部门就表示,消费券资金来源于多个部门,各主管部门分别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签订协议后,财政资金通过各部门拨给第三方,实际消费兑付资金数额从中扣除,结余资金缴回财政,并没有明确某一部门对消费券使用进行监管。

要用好消费券这一刺激经济、利好民生的手段,就需要能够弥补监管漏洞,对于恶意“薅羊毛”的“羊毛党”要依法予以打击,加大惩治力度,让他们为此承担相应的失信成本、违法成本。相关平台也要加强技术监测与风险防控能力。发放消费券,不能成了“羊毛党”的一场狂欢。而要让消费券能够落到实处,能够凸显民生属性,起到促进消费回补的积极作用,这样也才能将疫情带来的损失降至最低,真正对经济、民生带来“双重利好”。(戴先任)


新京报:以全流程监管打击对消费券“薅羊毛”

自从有网络消费以来,伴随着各种市场促销和补贴活动,“薅羊毛”就成为一种饱受争议的行为,行走于法律灰色地带。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而参与者又往往人数众多,在很多时候,本着和气生财的原则,只要没有造成重大损失,被“薅”的平台和主体一般也并不予以深究。

但“羊毛党”这次对消费券下手显然是选错了对象。消费券的发放并不是一般的市场促销行为,而事关国计民生。其资金来源于各个政府部门,归根结底是来自于全体纳税人,目的也并不全是为促进消费,还有扶危济贫、社会救济之效。对最需要的那部分群体来说,发放消费券就是雪中送炭。从这个角度讲,“羊毛党”通过多侵占消费券攫取暴利,无异于落井下石。其不仅破坏了市场秩序,使政策效果大打折扣,还给地方政府、企业和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且很可能已经触及法律底线。

法律监管不能缺位,当广泛明示恶意“薅羊毛”的严重后果以威慑“羊毛党”。但法律毕竟属于事后制裁,而保障消费券在最短时间内提振消费则是当务之急,这就要求各地在消费券发放的同时,也应启动对其流向的全流程监管。

这包括,应明确对消费券使用进行监管的责任部门,促其守土有责;对承担消费券发放的平台进行监管,杜绝流程漏洞和技术漏洞;对接受消费券的合作商家进行严格监管;尽快确立消费券发放的国家标准,以确保消费券发放效果的最大化;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完善消费券发行制度设计,追踪消费券流向和使用效果等。(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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